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3-00057
二 、 项目名称: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飞马街5号
中标(成交)金额:7,085,565.24(元)
评审总得分:87.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C13040000市容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现场筛分、现场倒运、建筑垃圾及残土清运、现场整理、生活垃圾处置、土质检测等。 2、本项目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质量、履约期限要求、承包范围、清单等,充分考虑安全、文明服务、各种地上地下保护和围护、养护、材料保管、降噪、用水、用电等因素,预测各种风险,合理填报各项措施费用及保险费用,按照有关价格指数、辽宁省现行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施工经验编制清单报价。 3、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所采购材料、设备需经建设单位认可并经监理单位认证后方可采购和使用。投标时选用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设备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如有)。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有权对承包内容进行调整。投标报价由投标单位根据本企业实际自行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预见风险因素。 4、规费和税金:规费和税金的计取标准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最新规定制定的,具有强制性。规费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计取,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 5、承包人项目现场的临时办公室、住房、材料仓库等的临时土地占用及其它赔偿、与各专业施工队伍配合费等,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项目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便桥、筑岛围堰、导流等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所用材料、设备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量检查委托、相关的检测、检验手续由投标单位办理。 6、如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连续2日未完成进度计划,建设单位有权调整服务队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服务时间:60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国桐、魏静元、王慷、于志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6,3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银河街68号
联系方式:024-89621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41号(沈阳糖酒院内二楼)
联系方式:024-25290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俏
电 话:024-252900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168渣土处置及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5.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