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3-057-ZC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展板、海报、工作证、手提袋、桌签立牌、横幅含安装、宣传栏展架、广告灯箱、荣誉证书、文化墙、黑白布喷绘含桁架、制作背景视频3分钟左右、制作背景视频5分钟左右、会议主背景、侧屏等设计、方案策划、活动流程设计、ppt演示、照片拍摄、视频拍摄、直播推流服务等。本项目为单价采购,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6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0991-262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路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业务三部 联系方式:0991-4519929、8852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玉、倪敏、陈志通 电 话:0991-4519929、8852232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