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经济运行质量提升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XX-CG-CS-2025062 二、项目名称:经济运行质量提升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三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维谷数字档案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慈湖高新区霍里山大道北段1669号2栋 成交金额:485000.00元 评审报价:485000.00元 评审总得分:89.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汉庆(组长)、赵云峰、张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金额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18255165508。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回复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郎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事务服务中心提起投诉(联系人:武主任 联系方式:0563-7015953 地址:郎溪县财政局209办公室)。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出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郎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郎溪县钟梅路15号正北方向130米 联系方式:罗林峰 0563-7375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黄工 18255165508 101132455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林峰 电 话:0563-7375268 十、附件 1、经济运行质量提升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3、安徽省维谷数字档案有限公司《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时间:2025年5月30日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