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7541-XM001 二、项目名称:2025年标准器量值溯源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 中标金额:2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约周期为12个月。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条“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计量标准设备应周期经过上一级(即国家最高计量机构)进行检定校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的规定,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应向上级计量技术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依据 JJF1033-202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 4.1.3 条款规定,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和其配套设备应当定点、定期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合格或校准来保证其溯源性。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是国家最高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和国家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是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的上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其法定计量授权的资质证明、授权范围和获得 CNAS 认可的校准能力范围均能满足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计量标准器的向上量值溯源要求。本项目服务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芬、仝霞、王万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7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为基础,按上述标准计算出费用后乘以60%折扣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一区12号 联系方式:魏冰莹,010-57521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 联系方式:关鑫、林原、王悦、郑峥,010-60716601-8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鑫、林原、王悦、郑峥 电 话: 010-60716601-8002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