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352 二、项目名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龙口市汇家欧麦餐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城北大街563号 成交金额:¥416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食堂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合同到期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于珑基(采购人)、李庆志、张万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服务”标准收取,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8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公告发出后2日内由成交单位向山东福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烟台乐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9.88、85.88、 85.88),龙口市汇家欧麦餐饮有限公司(94.00、93.00、93.00),临沂春之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84.87、81.87、85.3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府后路11号 联系方式:0535-692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福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西塔518室 联系方式:0535-675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树巧 联系方式:0535-6751168 十、其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公示); 2.成交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中标、成交人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册地非国家级贫困县域内)。 十一、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公示) 2、被推荐成交单位名单和推荐理由 3、报价表 4、未成交单位未中标原因 5、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6、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业绩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附件.pdf附件下载 416400.0 成交公告.pdf附件下载 成交公告附件.pdf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