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政策宣讲(浙北专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5050443 项目名称: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政策宣讲(浙北专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根据企业需求,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拟于6月举办服务企业境外投资政策宣讲(浙北专场),为相关企业传达当前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审查新要求,为企业提供实践指导和理论参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依据:【浙江省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2025]30156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书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联合体由主办单位提交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磋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中心(浙江省“一带一路”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54260 质疑联系人:孙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54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2室 传 真:4008-266-163转08156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能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113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631297、85331293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