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彭镇金康花园、杨柳湖畔安置小区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162025000159 项目名称:彭镇金康花园、杨柳湖畔安置小区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8,809.14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供应商进场之日起至2026年6月2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1)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副复印件;(2)证书载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限内。(3)以上证明材料的主体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更名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3.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 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一)彭镇金康花园、杨柳湖畔安置小区周边区域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二次),最高限价:786122.27元。 (二)本项目服务期限:自供应商进场之日起至2026年6月21日,预算品目:C13050100 清扫服务。 (三)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交通路三段70号 联系方式:13548027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 联系方式:028-858250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 磊 电话:028-85825029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29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