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8085-XM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人口抽样调查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2月中的30个自然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其中01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2包至03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9 至 2025-06-06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9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正版软件; 4)网络安全专用产品; 5)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统计局(行政)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南三街209号院 联系方式:包老师,010-55533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室 联系方式:吴茹群、张雅楠、王琛、刘凯南、马瑞芳、闫瀚然,010-52474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茹群、张雅楠、王琛、刘凯南、马瑞芳、闫瀚然 电 话: 010-52474967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