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36-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4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共三年,从合同的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每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当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该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①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②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97929829@qq.com。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为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财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号)规定;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若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税收缴纳凭据的,视为满足该条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供应商,无法提供社保缴纳凭证的,提交社保增员材料视为满足该条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指“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该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均须在有效期内。) 8.★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东湖庄411号 联系方式:钱伟强0591-861699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张辉、高雅莲、凌懿0591-8305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高雅莲、凌懿 电 话: 0591-83053161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