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5-015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190.1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6,190.1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6,190.13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代理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做投标备案登记或将电子版发至282683450@qq.com邮箱进行备案登记。(投标备案资料中需要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电子版资料要求格式为PDF格式1个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汉滨区第二医院 地址:汉滨区恒口镇中心街63# 联系方式:18909153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091532552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15291535363 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8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