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SZHT-C2025-0010二、项目名称:木渎派出所食堂物资采购配送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子英、倪志刚、岳飘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收费金额:348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木渎派出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金山路209号 联系人:岳飘峰 联系电话:0512-66262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阳澄湖东路168号241-202室(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樊亚男、蔡艳平、胡玲玲 联系电话:0512-62728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亚男、蔡艳平、胡玲玲 电话:0512-62728826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506-SZHT-C2025-0010采购文件.doc《采购包1(苏州汇农农产品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