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中亭河曝气等受损设备设施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GXTC-A1-251550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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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亭河曝气等受损设备设施修复工程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 行政区域 | 西青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 17: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09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 预算金额 | ¥177.57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8522879491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北4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6622155291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22879491 |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中亭河曝气等受损设备设施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GXTC-A1-251550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中亭河曝气等受损设备设施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GXTC-A1-251550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中亭河曝气等受损设备设施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A1-251550014 项目名称:中亭河曝气等受损设备设施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57万元 最高限价:167.052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77.57 | 167.0526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8月13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为准。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8.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响应声明函》。10.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到 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方式:1.现场获取,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线上获取文件①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GXTC-A1-251550014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天津中北支行,开户行账号:122918619010001,获取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②将汇款凭证及获取文件所需材料(邮件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18522879491@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852287949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北4号 联系方式:166221552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天安总部小镇26号楼 联系方式:18522879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1852287949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