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11011125210200023137-XM001 二、项目名称:房山区环卫业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5317.06906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西潞南大街2号 中标金额:25317.06906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房山区环卫业务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在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和城关街道区域范围内的环卫业务。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扫雪铲冰、生活垃圾收运和转运、餐厨垃圾运输、城市公厕保洁、粪便收运、环卫设施运行管理等14项现有环卫业务。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环卫业务运营应达到国家、北京市和采购人制定的相关标准,确保稳定、安全运行。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是依据《房山区人民政府与北京环卫集团环卫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在房山区注册成立的专业公司,主要负责实施房山区环卫业务服务。自成立至今,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累计投资约11亿元(人民币),用于对房山区现有环卫作业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环境卫生作业要求及环卫设施运行要求对设施、设备进行提标改造;购置新的设施、设备、车辆。通过对设施设备以及技术的投入,提升了房山区环卫处理能力及水平,保证了房山区环卫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房山区环卫业务服务内容的顺利实施。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在作业设施、设备和车辆、作业服务等方面完全满足房山区环卫业务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本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此,为保证环卫服务的延续性以及节约政府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须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岩、尹冉、程大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以最终成交金额(一年成交金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并下浮5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5]086号 成交供应商企业类型:大型企业 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张春彦,010-89357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任伟,010-67160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伟 电 话: 010-67160107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