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青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海曙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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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招标采购网为业主单位征集筛选优质供应商,将预报名企业审核对接提交给业主单位。
- 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681140882,联系客服专员进行预报名。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度海曙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残疾人联合会 | 行政区域 | 海曙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7日 18: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预算金额 | ¥56.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52292180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海曙区残疾人联合会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29号3号楼3211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55883887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青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汇智大厦11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52292180 |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海曙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224 项目名称:2025年度海曙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6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为全区符合条件的8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改造内容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确定,包括无障碍设施改造、辅助器具适配、厨卫功能提升、水电线路改造、居家环境改善等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标项1,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合同签订后90天内所有改造服务完成并移交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2、其他事项: 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磋商采购。 2.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采购。 2.4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磋商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2.6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7各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8本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9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需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以用于在线解密不成功等异常情况处理。 2.10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11供应商如提供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2.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评标。 2.13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14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汇智大厦11楼,收件人:胡工 联系方式:13252292180。 2.15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开标室(五)[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29号3号楼32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883887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18857420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青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汇智大厦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52292180 质疑联系人:徐策 质疑联系方式:137065421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