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卢村乡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2025035 二、项目名称:卢村乡2025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芳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卢村乡街道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景辉、朱建华、杨仕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零捌拾元整(180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广德市卢村乡中明社区中姚居民组111号、广德市日月商城C区2-2-19号,联系电话:高先生15956263535、沈先生18010833008。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德市卢村乡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卢村乡中明社区中姚居民组111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15956263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纪元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日月商城C区2-2-19号 联系方式:18010833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8010833008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