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田庄台镇2025年度职工医疗补助保险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1-00063
项目名称:田庄台镇2025年度职工医疗补助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1040
最高限价(元):491040
(一)保障范围
1.参保人员:为进一步落实好我镇职工医疗补助政策,保障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合法权益,参考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盘锦市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通知》(盘医保发【2019】9号)精神,拟采用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运营方式,拟对田庄台镇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1023人医疗补助(二次报销)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投保期限:投保期限为1年,即2025年度,合同期满后,在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不变且双方合作良好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最多不得超过2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
3.保费金额:保险期间内投保方按照年末实际参保人数缴纳保费,每年缴费标准不变,保险公司自负盈亏,田庄台镇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总人数为1023人,其中:在职343人,退休680人,每人每年投保保费预计480元(最高限价),全年保费预计491040元(最高限价)。
(二)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的符合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急)诊抢救、门诊特慢病以及特药门诊费用,在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由保险人对以下三项责任给付:
1、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按50%给付;对于“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部分按25%给付;
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5% 给付;对于“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按40% 给付;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的部分按95%给付;对于“自行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的部分按40%给付。
合同履行期限:投保期限为1年,即2025年度,合同期满后,在服务内容,服务价格达到甲方采购项目需求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累计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和相关扶持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2.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3.配备一定数量具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业务系统具备医疗费用统计分析核算等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30分至2025年06月0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
联系方式:0427-8866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田家街道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园红木文化城B区6-1003商网
联系方式:0427-2915566
邮箱地址:2765576069@qq.com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22111700301300001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50427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