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1-202505-ZCHW0607(华师校内项目编号:HSAWT01-20250077)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元宝山学生公寓二期智慧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7.990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7.990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招标人下达书面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内。(招标人下达书面供货通知后20日历日内供货,货到指定地点;1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初验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下达书面函件为准。)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硬件质保期不低于五年,在质保期内要求中标公司提供日常现场巡检维护服务,配合学校进行开学巡检工作;软件质保不低于五年,之后按每年不超过5%的运维服务标准收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2.注册完成后,请于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3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0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1) 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加密投 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2) 同时接收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华中师范大学招标信息网(http://zb.ccnu.edu.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龚老师 027-6786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张亚然、朱晶玲、张琳林、汪树新、宋黎明、万齐威、王刚;027-87272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然、朱晶玲、张琳林、汪树新、宋黎明、万齐威、王刚 电 话: 027-8727271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