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43二、项目名称:“9.19”涉嫌挪用资金及职务侵占案司法会计鉴定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利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马卢峰(采购人代表)、万小红、李泽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0-100万:100*1.5%,本次代理服务费金额:6300元。收款单位: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314 5083 0910 0141 11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支行 开户行号:10267125083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228012,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155号 联系方式:14780818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桥湾路15号 联系方式:0831-82193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831-8219321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3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