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1-00006
二 、 项目名称: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五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新一城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街道莽公屯村石庙子自然村
中标(成交)金额:860,000(元)
评审总得分:7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类
名称: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榕树路建筑垃圾堆,位于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朴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南门对面,经第三方专业测绘公司测算垃圾堆体积为7625.1立方米。主要堆积物为水泥预制件废料及偷排建筑垃圾。 2.四方台村南垃圾堆,位于金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区域,四方台村南,经第三方专业测绘公司测算垃圾堆体积为13320.5立方米。主要堆积物为建筑垃圾、环境整治垃圾。 3.桂花街南段垃圾堆,位于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内,桂花街断头路南段,经第三方专业测绘公司测算垃圾堆体积为1950.9立方米。主要堆积物为无主水泥预制件废料等建筑垃圾。 综上,三处垃圾堆体积共计22896.5立方米。
服务要求:(一)垃圾收集要求 1.地面无散落垃圾。 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二)车辆要求 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纳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单、照片和驾驶员的驾驶证等证明材料。 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并取得临时排放证,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 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留存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现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作业规范和交通规则,保障作业安全。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标志服,穿戴反光衣。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 4.作业单位要根据服务区域的人流、车流情况等,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作业时要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作业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专用车辆车尾应有反光标志,作业时须亮警示灯及提示音乐,夜间作业时还须开启示廓灯,降低或关闭提示音乐。 5.作业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出车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方可进行作业。 6.供应商需给本项目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伤害险,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 7.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清运干净为止,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国家、地方政策调整或垃圾清运地点发生变化,履约期限及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可新、赵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之规定,按项目预算金额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林盛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家屯区清州街86号
联系方式:024-89488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8123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024-81231520
十、附件
采购文件:(五次)采购文件定稿(1).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金属新材料产业园区域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新一城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排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