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许岩共富驿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NBHSWCS234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许岩共富驿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33585 最高限价(元):3632203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33585 简要规格描述:宁波市海曙区许岩共富驿站项目的土建(含建筑、结构、装修)、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室外附属工程(含景观、绿化、道路等)等施工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5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87340 质疑联系人:颜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87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01-06 项目联系人(询问):程思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298497 质疑联系人:许钗英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984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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