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PSW2025CG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机关及五家驻外分局(所)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本项目意向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6室)。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采用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采用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到wxzb2005@163.com,邮件主题备注“***项目”报名资料,并电话确认。(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会给供应商邮寄纸质的招标文件) 3.项目最高限价:1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康平县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中心街548号 联系方式:李靖怡024-87347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联系方式:戴玮、刘彬 024-22722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玮、刘彬 电 话: 024-2272229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