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13-00053
二 、 项目名称:沈北法院历史卷宗管理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法院历史卷宗管理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申江万国辽宁数据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辽宁省沈抚新区沈东七路36号
中标(成交)金额:397,500(元)
评审总得分:88.1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法院历史卷宗管理外包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北法院历史卷宗管理外包服务(C23200000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因卷宗保管室空间严重不足并且部分库房不符合卷宗保管条件,现委托专业公司对沈北新区人民法院(采购人)约7500箱(档案箱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档案箱规格长43 厘米、宽 33厘米、高28厘米)历史卷宗进行外包管理,同时提供约7500箱历史卷宗的搬迁工作。包括对历史卷宗进行运输、清点、整理、装箱、核对交接、案卷信息录入、原件取送、上架、存储、调阅、查阅和卷宗装具提供等。卷宗运送至寄存单位后,需立即入库上架保存,并将卷宗存放位置等录入信息以电子版提交给采购单位。
服务要求:因卷宗保管室空间严重不足并且部分库房不符合卷宗保管条件,现委托专业公司对沈北新区人民法院(采购人)约7500箱(档案箱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档案箱规格长43 厘米、宽 33厘米、高28厘米)历史卷宗进行外包管理,同时提供约7500箱历史卷宗的搬迁工作。包括对历史卷宗进行运输、清点、整理、装箱、核对交接、案卷信息录入、原件取送、上架、存储、调阅、查阅和卷宗装具提供等。卷宗运送至寄存单位后,需立即入库上架保存,并将卷宗存放位置等录入信息以电子版提交给采购单位。
服务时间: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采购需求中规定的业主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经双方协定可以续签,服务期最多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报告:符合《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颖、郭继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法院历史卷宗管理外包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考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并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024-89749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024-235337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丹、陈玉红、韩雨轩、邢楠、李莹、王姣旸
电 话:024-23533741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北法院历史卷宗管理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申江万国辽宁数据信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