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店埠河航道扫床清障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FFFN00893 二、项目名称:店埠河航道扫床清障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中畅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巢湖市烔炀镇工业区合芜公路32.9KM处5幢 中标(成交)金额: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戴革胜、葛德杰、褚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费金额:伍仟捌佰伍拾元整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店埠河航道扫床清障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巢湖路81号 联系方式:05516468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825699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钢、金丹 电话:18256991819、18559297286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