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2025-DLGK-C0023-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2025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实施地址:黑河市通江路109号服务范围:总体建筑面积约5582㎡,地上7层(局部8层),后院有附属办公用房1层,有庭院绿化。 国家税务黑河市税务局办公区、第一稽查局: 实施地址:黑河市电业街85号服务范围:总体建筑面积约4078㎡,地上6层(局部7层),后院有附属办公用房3层,有庭院绿化。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第三分局: 施地址:黑河市通江路149号服务范围:总体建筑面积约1600㎡,地上6层(局部7层),有庭院绿化。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二分局: 实施地址:黑河市通江路145号服务范围:总体建筑面积约800㎡,地上1层,有庭院绿化。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稽查局: 施地址:黑河市王肃街96号服务范围:总体建筑面积约1600㎡,地上4层(局部5层),有庭院绿化。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实施地址:五大连池市和平大街130号服务范围:总体建筑面积约2468㎡,地上6层,有庭院绿化。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3年(合同签订采取“1+1+1”模式。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投标人履行合同情况,由招标人综合考核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其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 (2)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不做价格扣除) 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权值×100 (3)评审价=最后报价-最后报价×10%,其评审价可以作为磋商基准价。 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时投标报价享受评审价格扣除,即给予投标报价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统一格式),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声明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并出具有效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5)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否决其投标;(6)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网站查询截图,打印核查结果,若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378号 方式:线下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黑河市铁路街37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疑,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按照黑河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投标人质疑函范本》编制,并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109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331456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市本级黑河市合作区铁路之家3号商住楼000107室(铁路街378号) 联系方式:黑龙江安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456-7211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3314562228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