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遂溪县镇村垃圾转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C25475011(CGQ) 项目名称:遂溪县镇村垃圾转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939,388.6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遂溪县镇村垃圾转运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3,939,388.69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同时提供的情况以相应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同时提供的情况以相应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书面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同时提供的情况以相应证明材料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遂溪县镇村垃圾转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情形,不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遂溪县镇村垃圾转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①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②联合体投标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④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联合体各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成员的真实情况,负责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协调工作。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6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小数点后可保留两位小数),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供应商须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年费用做出报价,且对每年费用作出的报价不得超过每年的最高限价37,220,200.31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最高限价111,660,600.92元,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根据遂溪县财政局的答复,预算金额下浮2%为最高限价)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遂溪县遂城镇东山路18号 联系方式:18707501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26号工业大厦第七层701-703室 联系方式:0759-22239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9-2223979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