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24-00032
二 、 项目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时汇客平价超市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县法库镇团结街13-3-3602号
中标(成交)金额:90(%)
评审总得分:8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C2204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类、水产类、肉类、蛋类、豆制品、干调、熟食、罐头类、蔬菜、水果、菌类、奶制品、饮品、其他食品类,食材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采购数量以每日采购需求单数量为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商,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类、水产类、肉类、蛋类、豆制品、干调、熟食、罐头类、蔬菜、水果、菌类、奶制品、饮品、其他食品类,食材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采购数量以每日采购需求单数量为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献勇、王海、陶艳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不足7000元按7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为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法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法库县南外环路纪委办公楼
联系方式:1824032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明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辽代风情小镇A2号楼1号网点106室
联系方式:13130264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福成、陈志远
电 话:131302649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终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纪委监委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供应商名称:沈阳时汇客平价超市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心企业声明函.png
2.其他:一致承诺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