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项目概况 居家养护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15000250205167406-15193607 项目名称:居家养护服务 预算编号: 1525-00011714, 1525-00011716, 1525-00011715, 1525-00011713, 1525-00011717, 1525-00011712 预算金额(元): 76882838元(国库资金:76882838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7801280.00元,包2-10646428.80元,包3-11809766.40元,包4-12925663.20元,包5-14573409.60元,包6-9122853.6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为惠南、大团、老港、万祥等4个街镇1264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80198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 标项二 包名称:为高桥等7个街镇948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64680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 标项三 包名称:为陆家嘴等7个街镇908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80976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 标项四 包名称:为周家渡、周浦、康桥、航头、新场、宣桥等6个街镇1003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92649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 标项五 包名称:为张江、川沙、北蔡、祝桥等4个街镇1086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5749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 标项六 包名称:为洋泾、金杨、沪东、浦兴、金桥、曹路、唐镇、合庆等8个街镇767名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1228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08年6月浦东新区残联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09年市残联制定了《关于下发〈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残联[2009]39号),为重残无业人员实施居家养护服务;2016年3月,浦东新区残联根据市残联文件精神和浦东新区试点实际,制定了《浦东新区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方案》。 居家养护服务对象主要有:1、具有浦东户籍、持残疾人证的重残无业残疾人;2、持残疾人证的16周岁以下居家重度残疾少年儿童;3、持残疾证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符合民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60周岁及以上的残疾人不享受此服务;已享受“机构养护”、“阳光之家”、“阳光心园”“特殊重度残疾人特殊护理补贴”服务的人员不享受此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07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各包件均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0号陆家嘴软件园2号楼506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0号陆家嘴软件园2号楼50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包含6个包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各单位均兼投兼中,但每家投标单位至多中标其所投包件中的两个。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五星路706弄29号 联系方式:021-68539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文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00号陆家嘴软件园2号楼506 联系方式:19299264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老师 电 话:1929926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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