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BTZCS-C-F-250071二、项目名称:租赁用车服务项目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租赁用车服务项目):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租赁用车服务项目): 服务类(包头市鑫海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葛*(采购人代表)、白*、王**、王**、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租赁用车服务项目): 2.1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存档文件的说明:供应商中标后,须于中标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3份(用于备案存档,无需分正副本)。纸质响应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内容必须完整,如有工程量清单,需包含与中标金额一致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装订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纸质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按“采购文件”中“签字、盖章要求”执行。打印注意事项:建议使用双面打印。纸质响应文件要以胶装形式牢固装订。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响应文件不至于在翻阅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项取出或将其他文件插入,各种活页装订、打孔式、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装订的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2.中标供应商请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打包发送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yzb6666@vip.163.com,请在邮件内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存档备案。 3.中标服务费汇款账户信息,汇款请注明项目名称。 账户: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行号:1051 9206 691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族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472-5222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1806 联系方式:0472-686602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玮琦 电话:0472-6866021 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