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114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鑫润达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曾书敏(采购人代表)、林朝霞、黄利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成交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屏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屏山县金沙江大道137号 联系方式:1858291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行政中心1号楼1楼 联系方式:受理股:08315722696 组织评审股: 08315882172/083156018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电话:受理股:08315722696 组织评审股: 08315882172/08315601851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屏山县分中心 2025年05月21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