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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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教育体育局 | 行政区域 | 志丹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1日 19: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8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 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2日 10:00 | 开标地点 | 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 预算金额 | ¥0.0001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8887276 | 采购单位 | 志丹县教育体育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志丹县红都街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09111267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8887276 |
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RZC-2025028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2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2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餐饮服务 | 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1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25 | 0.25 | 合同包2(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2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2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餐饮服务 | 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2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25 | 0.25 | 合同包3(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2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2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餐饮服务 | 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3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25 | 0.25 | 合同包4(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0.2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0.2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餐饮服务 | 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4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25 | 0.25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5月至2025年度5月份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投标单位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经查,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2.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项目名称:志丹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肉类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志丹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志丹县红都街 联系方式:1380911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新区坤岗国际七号楼一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0911-8887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1-8887276 陕西炬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