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JSZC-320200-BJJZ-G2025-0020二、项目名称:中药饮片、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立、沈远(采购人代表)、翟军平、谢艺、倪莉娟、张玲、林维娜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为:金额100万以下的费率为1.5%*0.6;金额100万-500万部分的费率为0.8%*0.6;金额500万-1000万部分的费率为0.45%*0.6;金额1000万-5000万部分的费率为0.25%*0.6。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单位地址:无锡市钱荣路15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0-8320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袁沂 联系电话:0510-85013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晓明、杨亚丁、袁沂 电话:0510-85013684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200-BJJZ-G2025-0020采购文件.doc采购包1-江苏丞飞医药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