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10108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现场检查、法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法律服务包(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名称: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市辖区铁西区建设大路57号
中标(成交)金额:28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2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法律服务包(律师事务所)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现场检查、法律服务(C23019900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委托,对省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在资金使用、业务开展、接受监管等方面依法合规性及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结论和处置工作出具法律意见;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监管部门同意在符合要求的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或履行法律送达服务。
服务要求:一、现场检查对象小额贷款公司80家、融资担保公司53家、16家地方交易场所。二、检查时限参检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期间的资金运用、业务经营、人员管理和外部融资及合作等情况(根据需要可向前追溯), 对参检机构资金情况、“失联”、“空壳”机构的检查延伸至2025年3月底。三、检查核定类别主要内容(一)参加2025年现场检查,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结论和处置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采购方建议并承担在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等工作。(三)对存在“失联”、“空壳”、拒检和其他严重违规等线索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开展直接检查、出具法律意见、对个别机构文书履行法律送达服务。(四)对违规机构现场检查取证和案卷底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四、现场检查方式方法 (一)现场调阅参检机构证照、文件、合同、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业务台账、会计账簿、银行账户流水、对账单等资料。(二)与参检机构股东、高管和员工谈话,抽访公司贷款(担保)客户,核查最近一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网”、“天眼查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互联网渠道,全面采集参检机构在工商登记、涉案涉诉、失信信息、宣传广告、社会yuqing等方面情况。(四)根据检查需要,会同市、区(县)金融局走访市场监管、信访、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及合作银行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及取证。五、相关要求 (一)参加2025年现场检查,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结论和处置工作出具法律意见。(二)对存在“失联”、“空壳”、拒检和其他严重违规等线索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展直接检查、出具法律意见、对个别机构文书履行法律送达服务。(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采购方建议并承担在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等工作。(四)对采购方行政处罚措施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协助采购方相关部门进行听证会、行政复议案件的组织、初审、会审。(五)合同结束前的两周,为采购方提供149家机构的《法律意见书》。六、其他要求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全部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纪筱姣、于淑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法律服务包(律师事务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联系方式:024-86903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3151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王磊、马丽君、邹强
电 话:024-31513417
十、附件
采购文件:5.8 2025年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现场检查、法律服务.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地方交易场所法律服务包(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名称: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