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N5133322025000034二、项目名称:采购防暴大队装备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一雄正(成都)警用器材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袁锡君、李敏、向林、龚彪、姚春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全面放开招标代理费由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根据成本与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19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采购监督机构:石渠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86236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渠县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1508230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199号7栋605-606号 联系方式:028-8355003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28-83550037 四川国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1日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