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五采(服)【2023】016号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用气体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用气体采购与配送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经费来源为自筹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参与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招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1)若供应商为所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需包括医用氧) 和《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若供应商为所供气体的经销商,须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所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需包括医用氧) 和《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4)供应商或其委托营运方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供应商委托营运的,还须同时提供供应商与其委托营运方的委托营运合同(或协议))(5)供应商的车辆或其委托营运方的车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品货物运输准行证明。4.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7.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1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new.gzebid.cn/#/)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 方式:登录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网上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登记确认,若登记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可能顺延登记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网址:https://dz.sysu5h.cn/。无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企业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需按该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解密 (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1月11日 14:30:00 至 2024年01月11日 15:00:00 (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可延长解密时间)。 (2)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查看开标情况。 3、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dz.sysu5h.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s://new.gzebid.cn/#/)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756-2526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珠海海印又一城C2栋13A层1404房 联系方式:宁工;15918554902、020-83544076 (电子邮箱: gtczb7@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工 电 话: 15918554902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