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编号:HJZB(TP)20231134(招标文件编号:HJZB(TP)20231134) 二、项目名称:省总机关办公场所窗帘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圆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11号协兴楼A幢2梯503室 中标(成交)金额:13.9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建鸿、林英(组长)、黄熙(采购人代表)、温亮(监督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代理费用不足4500元的,按4500元收取。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银行;账号:155 269 457。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谈判小组对四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性进行审查:四家供应商均符合要求审查通过。 8.2谈判小组对四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其中:福州市鼓楼区康斯丁时装制作室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三、响应文件编制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条款,福州市鼓楼区康斯丁时装制作室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三家供应商均符合要求审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总工会 地址:福州市琴亭路33号 联系方式:黄熙059187723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电 话: 059186216625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