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W2023107 项目名称: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办公耗材等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谈判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模板,格式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资格承诺函 (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623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mail:892029994@qq.com 邮寄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保证金缴交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帐 号:7736 0188 0000 2887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闽侯县祥谦镇桥头东侧0号 联系方式:邹科长 0591-62085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大楼六层 联系方式:许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锦 电 话: 0591-87807383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