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嘉北街道2024年度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HCDL056
项目名称:嘉北街道2024年度绿化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8865598
最高限价(元):2927462,3036030,2519788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嘉北街道2024年度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8723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和部署,全区绿化养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五位一体”的原则稳步推进。上一年度绿化养护工程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加强绿化管养工作,做到养护工作无缝连接,现我街道需实施新一轮(2024年度)绿化养护招标。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嘉北街道2024年度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25857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和部署,全区绿化养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五位一体”的原则稳步推进。上一年度绿化养护工程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加强绿化管养工作,做到养护工作无缝连接,现我街道需实施新一轮(2024年度)绿化养护招标。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嘉北街道2024年度绿化养护项目标项三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51978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和部署,全区绿化养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五位一体”的原则稳步推进。上一年度绿化养护工程即将到期,为进一步加强绿化管养工作,做到养护工作无缝连接,现我街道需实施新一轮(2024年度)绿化养护招标。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00%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保证金及进行预付款增信,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中标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服务,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其他渠道进行咨询。政采云金融热线400-903-9583,也可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相应政策文件及各相关服务方案∶ 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service/#/home。
投标说明:
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1.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1.1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拿到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1.2 CA驱动和申领流程
https://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注:CA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dows7以上且64位的操作系统。
1.3 CA证书办理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EWqqyXEByNnJ3A2CPyDI
1.4 CA绑定登录操作视频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nAkmyXEBiyELHE-o-983
1.5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2.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2.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3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标文件1份下载至U盘,可以邮寄或送达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0楼1018),联系人林先生,电话:15381001664,采用邮寄方式的同时将投标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参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邮递单号等信息统一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34996156@qq.com。如供应商选择快递费到付,招标代理将拒签。
2.4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无效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
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汇信(CA)客服电话:400-888-4636
天谷(CA)客服电话:400-087-8198
4.惠企政策
4.1本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嘉兴市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政府采购贷款流程:
http://www.jxzbtb.cn/zxfw/005012/20181016/7e541bf4-ad29-4286-ace8-d12c1b2c54fc.html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秀洲区嘉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嘉北街道办事处(嘉兴市东升西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云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2296058
质疑联系人:孔云祥
质疑联系方式:0573-89970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10楼1018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德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381001664
质疑联系人:徐泉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3-8206259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20859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