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3-098 项目名称: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生活垃圾站及洗涤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56138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56138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及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2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需加盖单位公章);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自查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7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亚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320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898-88283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联系方式:王先生,0898-65220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98-65220359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