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YJL-CG-20231265 项目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小学部增班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178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178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划分:
供应商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拆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2.中标单位数量:选取1家。中标单位必须对项目所投项目范围内进行整体履约服务,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服务内容进行选择。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各子包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2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凭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349527004@qq.com)并电话知会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方式:邮件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3号A9栋203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3号A9栋203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62号 联系方式:杨晖,020-83491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163号A9栋202室 联系方式:王治均,18594041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治均 电 话: 18594041009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