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087号 项目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敬老院经营权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清市宏路街道敬老院经营权租赁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敬老院经营权租赁项目。 2.项目编号:中恒达【2023】招字第08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适用。监狱企业,本项目不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不适用。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报价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一、根据榕财采(2021)52号文相关规定,①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②釆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③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报价人,请于2023年12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6.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磋商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报价人。 8、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本章本条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8.1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磋商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9、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询问和质疑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内容须提供事实依据,否则不予接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报价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2、特别提示 12.1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2.2因竞争性磋商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2.3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3、银行账户信息
14、采购人: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娟 联系方法:18960806099 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人:林雄安、刘珍妃、余兆铭、王丽英 联系方法:0591-87571915、15394401716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4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娟 联系方法:18960806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林雄安、刘珍妃、余兆铭、王丽英 联系方法:0591-87571915、153944017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英 电 话: 15394401716 相关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