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X-JC-2023059 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部分营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9746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采购文件规定,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的施工内容和施工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在90个日历日内必须完工并通过验收,同时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②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⑤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⑥磋商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磋商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磋商时间往前推三个月(任意时间均可)】。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②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⑤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⑥磋商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④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磋商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磋商时间往前推三个月(任意时间均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常州市木梳路12号(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清潭校区院内2号楼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供应商须知第4条。 2.澄清及答疑 (1)磋商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对磋商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有质疑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有效澄清或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磋商失误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供应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单位名称。磋商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4.本项目不满3家磋商响应,将重新组织采购。 5.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6.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结果以磋商小组现场审核为准。 7.特别说明:因工作需要,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已经取得机构或本人同意后对外公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南环二路11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 0519-82396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清潭路85-2号305室 联系方式:姜工 19906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 19906113189 相关公告 |
